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)《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要求,现将我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安排
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。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,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。具体流程如下。
1.省内评审材料报送(2月25日-28日)
各责任单位于2月25日-28日,将纸质申请书、活页各1份(活页夹在申请书里)及申报汇总表报送省社科规划办,申报汇总表电子版(EXCEL格式)发送邮箱scghpjb@163.com。各责任单位务必在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,申报材料按学科类别打捆。用于省内评审的申请书不加盖公章。
2.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(3月1日-16日)
省社科规划办于3月1日-1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3月15日-16日向各责任单位反馈评审结果。各责任单位对通过省内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。
3.评审后材料报送(3月21日-22日)
各责任单位于3月21日-22日完成网络平台审核,并将通过省内评审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,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请各单位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,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,并做好形式审查,经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。
2.2017-2021年期间被撤项,2019-2021年期间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,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申报。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把关,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违规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。
3.未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。纸质申请书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的3份请按1夹2的方式,按学科类别打捆;另1份单独打捆,交由省社科规划办留存。《申请书》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4.《申请书》中“六、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”请代为填写:“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,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”,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“2022年3月22日”。
详情及具体安排见我学院工作群群文件。